臺北市文山區萬芳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組織規定

壹、 依據

一、 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綱要。

二、 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。

貳、 宗旨

推行交通安全教育,以培養學生交通品格、增進交通常識,使之能遵守交通規則,共同維護交通安全-行的安全及秩序,成為良好國民,並能本著推己及人的態度去影響親友與社會大眾。

參、 組織

由校長、各處主任、家長會長、生教組長、教學組長、學區里長、轄區派出所所長、導護志工小隊長等組成。校長為主任委員、家長會長、里長、轄區派出所所長與導護志工小隊長為諮詢顧問,各處室主任為副主任委員、生教組長為執行秘書。

肆、 任務

一、審訂本校交通安全相關辦法。

二、審核各科教學配合項目及教學單元設計。

三、充實交通安全教育各項設備。

四、協助解決交通安全教育疑難問題。

五、督導交通安全教育各種活動的推展。

六、評審有關交通安全教育的教學成果。

伍、編組與職掌:「交通安全教育推行委員會」組織成員